近日,湖北出臺了《關于實施“才聚荊楚”工程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圍繞高校畢業生落戶、安居、就業、創業、服務保障等方面共提出20條措施,以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創新政策供給,完善體制機制,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留鄂來鄂就業創業。10月20日下午,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湖北省人社廳、公安廳、財政廳、國資委、教育廳等相關負責人,分別對《措施》進行解讀。
湖北省人社廳副廳長董長麒介紹,湖北是教育大省,現有高等院校129所、在校大學生160多萬人,近兩年高校畢業生均超過45萬人。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是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推動湖北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若干措施》樹立鮮明導向,力求創新突破,著力提高政策含金量,提出一大批創新性舉措。
在落戶方面,推行先落戶后就業,高校畢業生可憑畢業證書在省內合法穩定住所或擬就業創業地城鎮落戶,為高校畢業生落戶提供便利條件。
在安居方面,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加強高校畢業生留鄂來鄂就業創業安居保障,確保“引得來、留得住”。
在促進就業方面,增加優質崗位供給,擴大企業吸納規模,穩定政策性崗位招錄(聘),大力引導到基層就業,大規模開展就業見習,鼓勵靈活就業,促進技能就業,確保留鄂來鄂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在扶持創業方面,發放創業補貼,加大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力度,強化創業資金扶持,打造創業孵化示范平臺,給予創業場地租金補貼,加強創業教育培訓,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大力扶持高校畢業生在鄂自主創業。
《措施》新增四項補貼,對留鄂來鄂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或自主創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租房和生活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初次在鄂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在登記注冊1年內,可按帶動就業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加強對初創企業的扶持;對到中小微企業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可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鼓勵引導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對大學生初次在鄂創業租用經營場地的,可給予場地租金等補貼,幫助創業者降低創業成本。
同時,升級現有政策,進一步放寬落戶限制,擴大一次性創業補貼發放范圍,加大對小微企業扶持力度,加大就業見習力度,加大優秀創業項目扶持力度,調整創業培訓補貼標準,放寬基層事業單位招錄,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記者 李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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