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提高電力交易市場化程度,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國家發改委印發了《關于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各地要統籌推進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工作,堅持規范有序穩妥的原則,堅持市場化方向完善價格形成機制,落實清潔能源消納要求,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用戶的穩定供應,加強市場主體準入、交易合同、交易價格的事中事后監管。經營性電力用戶的發用電計劃原則上全部放開。除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行業電力用戶以及電力生產供應所必需的廠用電和線損之外,其他電力用戶均屬于經營性電力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