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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級法院開展執行案款發放活動 執行案件300777件
來源:每日商報 2021-11-19 14:38:10

“太感謝大家了,終于拿到了這筆錢。”昨天上午,在執行款集中發放現場,小徐的堂妹拿著9萬元的現金支票,緊緊握住了法官的手。

這是一起十多年前的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事故發生在2008年9月,徐爺爺和周奶奶的獨子小徐騎車穿過馬路的時候不幸與小宇駕駛的貨車迎面相撞。小徐受傷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2009年1月,濱江法院判決了這起案件,其中保險公司承擔33萬余元的賠償,肇事方小宇承擔35萬余元的賠償款。扣除小宇已經支付的11余萬元還需履行24萬余元的賠償金。判決生效后,徐爺爺和周奶奶順利拿到了保險公司的這筆賠償,但小宇24萬余元的賠償金卻一直未拿到,于是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因被執行人小宇暫無財產可供執行,導致徐爺爺和周奶奶至今未能執行到分文款項。如今老人年事已高,患有多種慢性疾病,家庭開支依靠每月百余元的農保以及村里補貼,生活困難。考慮徐爺爺和周奶奶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執行局法官為兩位老人申請了一筆9萬元的司法救助金。

昨天,浙江三級法院開展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日活動,4個法院進行現場發放,其他102個法院線上發放,共計發放33513.66萬元,涉及1924件案、申請執行人3661人。

案件范圍主要包括八類,分別是:涉民生案件,包括涉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追索工傷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贍養、撫養、撫育費案件等;涉10萬元以下小標的案件;涉小微企業案件;黨政機關、公職人員等特定身份主體為被執行人的案件;立案執行6個月以上未結的案件;涉黑涉惡案件;申請執行人信訪反映強烈的案件以及各地認為應當重點執行的其他案件。

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執行到位近800億元。在法定期限30天內正常發放案款的執行案件300777件,共500.58億元。

“針對執行領域存在的執行案款不能及時發放的突出問題,省高院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要求各級法院組織專人專班,制定清理方案,針對超30天未發放的執行案款逐案逐筆進行核對,限期發放。”浙江高院執行綜合處處長林翔榮說,省高院還在智慧執行2.0系統中開發案款到賬15日提醒、30日報警功能,提示執行法官及時甄別、發放案款。同時定期檢查、通報超30天未發放執行案款,進行常態化督導,壓實整改責任。(通訊員 高媛萱 記者 駱靜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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