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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季即將結束,暖氣不熱如何退費?詳細流程來了
來源:映象網 2019-03-13 08:05:42




映象網訊(記者燕子丹文/圖)

本月15日鄭州市供暖就要結束,3月12日,映象網從鄭州市熱力總公司獲悉,按照《河南省集中供熱管理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各類供熱退費業務將在2019年5月15日前辦理完畢。熱用戶可以在5月15日之后,通過“鄭州熱力”微信公眾號查詢退費情況。

按照“放管服”深化改革的要求,依據《河南省集中供熱管理試行辦法》《鄭州市城市供熱與用熱管理辦法》《供用熱合同》,結合集中供熱退費工作出現的新情況,熱力總公司從工作原則理念、業務類型劃分、業務流程優化、辦結時限等方面對原退費辦法重新進行梳理和修訂,并將于2018-2019采暖季正式實施。

據了解,新《辦法》將退費業務劃分為四類,即區域性供熱質量不達標、故障停熱、預約測溫類、停止用熱。

針對不同類型的退費業務,《辦法》從退費原因、退費依據采集、統計登記時限、辦理流程等方面進行了分門別類的詳細規定。在退費流程運轉模式的設定上,本著精減流程、方便用戶的原則,對區域性供熱質量不達標、故障停熱兩類退費業務的辦理,由熱力總公司各供熱分公司按照統一要求,規范做好資料收集、室溫采集,及時建立退費臺賬,采暖期結束后統計上報總公司統一核算,用戶“零跑腿”。預約測溫類、熱用戶停止用熱兩類退費業務的辦理,用戶“只跑一次”,按要求提交資料即可。

關于暫停供熱,依據《河南省集中供熱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五條“因供熱設施發生故障…連續停熱12小時以上的,熱經營企業應當根據停熱時間相應減收熱費”的規定,對因熱力公司管理的供熱設施故障導致連續停熱12小時以上的,以實際停熱時長核減采暖費。單次停熱不足12小時的,按照供熱運行記錄累計備案登記,采暖期結束后累加滿24小時的折合為一日核算,按日辦理退費。

據悉,關于供熱質量不達標的退費,是指非熱用戶原因導致的室內溫度達不到規定標準,依據《河南省集中供熱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五條“室內溫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減半收取熱費;室內溫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熱費。供熱開始之日后5日和結束之日前5日除外”的規定執行。

關于退費業務辦理時間,按照《河南省集中供熱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一條“熱經營企業需退還熱費或者熱用戶需要補交熱費的,應當在每年供熱期結束后2個月內結清”的規定,各類退費業務將在5月15日前辦理完畢。熱用戶可以在5月15日之后,通過“鄭州熱力”微信公眾號查詢退費情況。

相關業務咨詢請撥打市熱力總公司24小時客戶服務電話68890222,工作人員隨時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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